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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旅游者在把关于旅游的所有事宜、约定谈定后,旅行社和游客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作为衡量所提供服务标准的依据。 合同分为两份,一份为旅游合同正本,一份为旅游合同副本。旅游合同正本:新疆自治区旅游局统一印制的正规格式合同。
旅游合同副本:双方的行程、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细则。
两者是要同时使用的,旅游合同副本将会粘贴在旅游合同正本的背面。同具法律效力。
外地的游客我们通常用传真件进行如下操作:
1、 在双方达成约定后,旅行社会以文字的方式签订合同副本,传真给游客。
2、 游客确认双方的约定后签字、盖章。合同副本签订后需回传至:0991-2823252
3、 请将参团游客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我公司,旅行社将为游客办理保险业务。
4、 签订协议后请预付总团款30%至我社作为定金或预付款,并将银行汇款凭证传真至我社。
5、 新疆绿洲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账户如下,如汇款到公帐款汇出后三个工作日才能到账,款到账后合同方可生效:
(一) 公司英文帐户: BNF ANME: XINJIANG OASIS CHINA TRAVEL SERVICE CO.,LTD ACCOUNT NO: 366000072108091001 BANK NAME: BANK OF CHINA XINJIANG BRANCH URUMQI JIEFANG ROAD SUB-BR
(二)公司公存帐户
单位名称:新疆绿洲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366000072108091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新疆乌鲁木齐市解放路支行
6、 因假日或者不能够提前3个工作日汇款到我社公帐的游客,可将款汇入我公司出纳以下账号。 汇款后请传真给我社银行汇款凭证,并电话通知我社。电话号码:0991-2310325 2760389 个人帐户 姓名:张晓龙 中行:4563518300020898088 农行:30-709000460001211(折) 9559980890471161319(卡) 交行:60142851415391200 招行:6225889910938572 招行银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38号 邮政:6088100302000499217、 7、旅行社在游客到达以后,需要签订旅游合同正本。同时在交纳团费时,旅行社会从参团游客的总团款中将定金或预付款折抵旅游团款。 8、 参加散客团的游客须在签订旅游合同副本后支付订金,根据您要参加的行程和线路交纳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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