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1.以上行程、航班如有变更不另行通知,境外接待社在景点不变的情况下,有权作出适应调整
2.特价机票(或团队机票)不提供退票/改期/更名服务;若退团票价全损;此行程单不保证具体的航班号及航班时间,仅保证行程安排,具体航班以出团前确认为准。
3.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者不得脱团,如擅自脱团、离团、滞留等,旅行社将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我国驻外机构报告,并按每人每天800元人民币收取离团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旅游者承担。
4.关于游客取消费用的说明(如因客人自身原因取消):出发日期前15天内游客自愿取消参团需收取800元/人的机位定金损失费。出发日期前10天内取消参团除团费外需收取3000元/人损失费用,机票出票后,游客取消参团,需收取取消费+全额机票款合计6000元/人。若游客因为个人原因被领事馆拒签,产生的所有损失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5.酒店大床房间数有限,若有需要请在预订时说明(大床房或标准间房型须依入住当日实际Check In情形而定)
6.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间距离,参照境外地图,仅供参考,视当地交通状况进行调整
7.请您在境外期间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8.此参考行程和旅游费用,我公司将根据参团人数、航班、签证及目的地国临时变化保留调整的权利
9.依照旅游业现行作业规定,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情况,调整房间分房情况
10.贵重物品(现金,护照等)请随身携带或寄放在住宿饭店的保险箱内,絶不可放在车上或房间内等,如有遗失旅客必须自行负责,与接待旅行社责任无关。
11. 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船班或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本次团队旅游行程变更或取消的,或部分景点无法参观,则无法赔退,产生的损失费用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我社负责退还游客未发生的费用。
12.出境散拼团队16人成团,我社保留团队不足16人时,延后发团日期的权利,但会提早5日通知
13.旅游团游览过程中如有个别客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不用团队正餐或个别景点,不予退款。境外各段用餐都是我社提前支付全款预定,如遇航班晚点错过用餐时间,我社不予退款。如遇航班时间占用用餐时间,我社不另行加餐。
14.自由活动期间我社不提供车辆、导游服务、餐费等相关服务内容,游客在自由安排活动期间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安全负责;特别提示游客:不宜参加游泳、潜水等有风险活动。游客在自由活动期间出现的意外事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5.为保证旅游安全,请游客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凡有心脏病、高血压、气喘病、癫痫症、精神病、糖尿病、法定传染病、贫血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等者,或经医师诊断不宜出游者请勿报名。75岁以上游客需要赴签证中心指定体检处体检,费用自理。拒绝体检引起的拒签等责任由游客自己承担。另:金沙岛景区规定:70岁以上及行动不变的游客(包括孕妇),出于安全考虑,不予安排景区参观。
16.按照东南亚酒店惯例,每标间可接待两大人带一个1.2米以下儿童(不占床),具体费用根据所报团 队情况而定;若一个大人带一个1.2米以下儿童参团,建议住一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